以身作则 依法监督 监事会资讯
发布时间:2022-05-01 浏览数:0
2021年12月26日上午,在商会办公室召开了丹阳市江西商会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,监事长吴有根、副监事长彭绍春、聂林根,监事项有根、潘继璠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认真学习了三届理事会“章程”第三十五条至三十八条“监事会工作职责范围”。通过“章程”的学习,明确了监事会工作职责,提高了对监事会工作的思想认识。执行会长陈招辉也参加了会议。 监事长吴有根给监事会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商会“章程”、商会制度;二是以身作则。在实施监督过程中,讲原则、讲公平、讲公道,打铁还需自身硬,要求别人做到的,监事会人员首先要做到;三是文明监督。坚持公事公办,对事不对人,讲团结,讲和谐,廉洁监督,确保商会良性发展,自觉维护商会的根本利益。 最后,执行会长陈招辉作了重要讲话:监事会是商会的重要职能部门,监督工作必须在商会理事会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监督:一是要依法监督。监事会工作人员首先要学法、守法,提高自己的监督能力;二是要文明监督。在实施监督中,讲文明、讲和谐、讲法律,和谐监督,不得凌驾于他人之上,不得有个人主观意识;三是忠诚履职。监事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,必须尽心尽职,积极作为,保证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,努力促使监事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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